“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江西省吉安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人罗春华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稳企惠企政策落实,吉安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引导激励作用,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
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
加强宣传也是开展政策法规、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罗春华介绍,吉安市财政局为加深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紧组织业务培训,还主动对接预算单位,点对点培训,先后在吉州区教体局、青原区财政局、吉安市公安局等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
另外,吉安市财政局全面开展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企业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深入走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0余家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听取企业提出的好的做法,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进一步营造亲清政商氛围。
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时,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这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罗春华指出,吉安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政策,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不得低于40%,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20%价格扣除比例,公开采购意向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确保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破解企业信用融资难题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小微企业,吉安市财政局积极优化政府采购线上融资模式,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加大政策宣传等4个方面推动政府采购线上融资。罗春华介绍,吉安市财政局官网和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均设立了“政采贷”专区,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主动宣传政策,对不清楚如何操作的供应商进行指导,线上线下结合发展。2023年上半年,吉安市共发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37 笔,融资金额1.04亿元,有效减轻了中小企业融资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
加速采购环节流转效率
“吉安市财政局一直追求积极主动、不拖沓的高效办事原则。”罗春华介绍,吉安市财政局强调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从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合同支付、保证金管理七个方面压缩了采购各环节的流转时间,将评标结束至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法定时间上限9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合同签订法定时间上限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合同款支付时间从法定时间上限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此外,吉安市财政局要求采购单位自供应商提交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督办机制,设立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管理台账,安排专人在合同文本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合同备案及履约验收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督导督办,对未按吉安市要求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限时完成,距法定合同签订期限剩10日时发放工作督导函。2023年上半年,吉安市合同签订及时率从2022年底的84.14%提升至99.83%。